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廣西制造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類型:國有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學院國標代碼:14722
第七條 辦學地點: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寶源南路2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招生就業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學院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設在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錄取結果在學院網站公布。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以廣西為主、面向全國招生,學院統籌考慮辦學條件和各省(市、自治區)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就業情況等綜合因素,結合近年生源計劃落實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對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區),其招生計劃的調劑按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學院2021年計劃招生3000人。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機構公布的人數為準。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及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