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相關?。▍^、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在相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二十七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依據教育部和各有關招生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在有學業水平考試等級要求的省份和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學業水平等級要求按照有關省份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相關?。▍^、市),本??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三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考生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十一條 普通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忌稒n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市),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該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承認相關?。▍^、市)術科統考成績。
面向廣東省招生的體育類及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體育類及藝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廣東省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面向廣東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體育類及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高考文化成績和生源所在?。▍^、市)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術科統考成績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術科統考成績排位在后的考生??忌g科統考成績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排位靠前的考生。
第三十三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原則單列,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
第三十四條 本校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試點專項計劃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忌稒n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三十五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三十七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校在高考改革?。▍^、市)按高考改革錄取相關政策執行??忌顖蟮膶I志愿須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九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四十條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四十一條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體育教育專業因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視力、身高有要求,請雙眼裸眼視力低于4.7,男生身高低于168cm、女生身高低于158cm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四十二條 師范類專業學生考取《教師資格證》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要求,請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對照最新體檢標準慎重報考。
第四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四十四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四十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四十六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1.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文史類、財經類、管理類專業4590元/生·學年;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專業519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疲ǜ呗殻I:普通類(非藝術類)專業5250/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
校本部及韓東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學年650-1600元不等;潮州師范分院住宿費每生每學年600元;入學后按實際住宿情況結算。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為上年度物價標準,如遇學費調整,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四十七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積極拓展資助渠道,不斷加大助學力度,建立了包括國家和學校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和學校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新生專項資助、社會資助等資助項目和“綠色通道”在內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可在開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熬G色通道”先辦理注冊,入校后再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經核實認定后給予新生專項資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八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8-2525449
傳 真:0768-2525449
電子郵箱:hs_zsb@hstc.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hst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hstc.edu.cn
第四十九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監督電話:0768-2523139
電子郵箱:hs_jwb@hstc.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1年夏季高考本、??普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由韓山師范學院授權韓山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