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三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四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五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59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190元,農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152元,藝術類專業(非理論類)每生每學年10000元。
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標準,每生每學年1300元-1500元。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勤、免、減”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及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目前,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學校專項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和校內勤工助學等多項助學措施,以激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2-2527803
傳真號碼:0752-2527803
電子郵箱:zsb@hz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hz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hzu.edu.cn
第三十八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聯系部門:省監委駐惠州學院監察專員辦公室、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752-2529005
傳真號碼:0752-2527273
電子郵箱:jjs@hz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惠州學院授權惠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