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人文社科類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15000元/學年,理工科類嵌入式培養專業17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中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播、法播、西播)、播音與主持藝術(電子競技解說與主播)、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網絡視聽節目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照明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航空攝影)、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專業18000元/學年,廣播電視編導(中外合作辦學)27600元/學年,其他藝術類專業方向165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1500元/學年。最終執行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最新批復為準。
第十五條 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學歷證書:學生完成學業后,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傳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傳媒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傳真)
網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3666號
郵政編碼:211172
紀檢監察電話:025-86179666
第十八條 其它
第一款 我校各?。ㄗ灾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錄取時間,按照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款 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出有替考等考試舞弊行為,或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三款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四款 本章程由南京傳媒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