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滄州交通學院(原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滄州交通學院章程》,結合學校高考招生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滄州交通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滄州交通學院(英文名稱: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國標代碼:14202)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由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于2008年舉辦的獨立學院——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2020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滄州交通學院,現有在校生16000余名。學校坐落于渤海之濱——英雄城市黃驊市,地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滄州渤海新區。學校占地1200畝,總建筑面積39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設施完備,功能齊全,先后被評為“河北省園林式單位”、“全國大學生滿意度50強高校”。學校專業設置以北京交通大學優勢學科為基礎,結合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有10個學院,開設38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軌道交通類專業為特色,工程類、信息技術類、管理類專業為優勢,工、管、經、文、藝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學科群。
第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滄州交通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滄州交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發展定位,并綜合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生源質量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本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2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和學校招生信息網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學校在編制招生計劃時,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本科計劃編制的相關規定,按照規定比例預留少量招生計劃,用于錄取平行志愿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超過計劃數提檔且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或調節部分地區生源不平衡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