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普猩ぷ?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質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264)。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6號(郵政編碼:430065)。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辦學層次為??疲瑢W制三年。
第四條 學校招生的主要類別有:
(一)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含藝術類考生、技能高考生)。
(二)參加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的學生。
(三)參加“3+2”中高職分段制轉段考核的學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結合歷年各專業錄取報到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三)制訂學校年度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五)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七)代表學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九條 普通高考考生(含藝術類)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中職類技能高考考生須參加湖北省統一組織的技能高考。
中職類單獨招生考試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3+2”中高職轉段制考生須參加轉段考核??己朔桨赣蓪W校與聯辦中職學校共同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