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學校2021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招生錄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經貿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788, 河南省招生代碼為6281、6328、6330)。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啤?/p>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條件:學校位于省會鄭州市,占地843畝,建筑面積56萬平方米。學校擁有功能齊全的綜合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術報告廳、階梯教室、理實一體化教室等;建有計算機校園網、多媒體教學網、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中心等現代化設施等;校園內實現了5G網絡全覆蓋,教室和宿舍冬有暖氣、夏有空調,并全部安裝了智能門鎖;圖書館設計先進、功能完備,現有藏書114.9萬冊,開通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維普中文科技期刊鏡像站、中國專利數據庫等多個電子資源站點,為廣大師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境。目前有在校生22000余人。
第七條 師資隊伍: 學校擁有一批學歷高、技能強、素質好的師資隊伍,管理學(會計)教學團隊被教育部授予“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電子商務教學團隊為首批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另有省級教學團隊7支。現有教授、副教授190余人,國家級教育專家、省級教育專家、省廳級學術技術帶頭人55人。
第八條 專業設置: 學校2021年分50個專業或方向 (層次) 進行招生,均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市場需要的熱門專業。
第九條 教學質量:學校秉持“非商融商”人才培養理念,面向企業生產、建設、管理一線,為社會培養了一大批“通管理、善經營、會核算、懂金融、厚基礎、能創新”的高素質技能型商科類人才。學生近五年在各類專業技能競賽中榮獲1100余個獎項,其中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國賽獎項50余項(一等獎5項)。
學校建成國家骨干專業4個(大數據與財務管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6個(大數據與會計、資產評估與管理、商務英語、數字媒體技術、現代物業管理、市場營銷)、全國職業院校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示范專業點(環境藝術設計專業(軟裝陶藝))1個、省級特色示范或骨干專業13個。
第十條 學生管理:學校堅持把“以生為本立德樹人”作為學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秉承“礪志、敬業、致能、樂群”的校訓精神,堅決貫徹嚴管厚愛的管理理念,突出養成教育的工作重點,以安全穩定為基礎,以規章制度為抓手,以文化人為目標,不斷創新學生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學生的道德素質、文化素質和職業素養,著力構建平安和諧文明美麗校園,形成了我?!皩W習型、服務型、務實型、創新型、安全型”五型智慧學生工作新模式,榮獲了河南省首屆“大美學工”先進集體、河南省工人先鋒號、河南省優秀校園文化建設成果一等獎等多項榮獲稱號。
第十一條 就業安置:學校與數百家省內外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按照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原則,為畢業生搭建了良好的就業平臺,每年就業率均在99%以上。學校被省教育廳評為河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和河南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
第十二條 社會榮譽: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全國模范職工之家、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河南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百余項。學校先后被批準為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園建設試點單位、河南省現代學校制度建設試點單位等。2019年被教育部認定為國家級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2020年入選河南省“雙高工程”立項建設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 領導小組:
組 長:姚 勇 王新慶
副組長:郭 媛 郭國俠
成 員:康 勇 高慶新 袁 泓 周 勇 侯麗平 劉學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具體事務,辦公室設在就業招生處。
主 任:郭 媛(兼)
副主任:朱東洋
成 員:溫曉明 王建強 柴瑞帥 王仲英 李 博 陳曉剛
白 石 許慶建 侯小坤 劉 彧 王麗麗 王軍華
王君華 劉凱燕 劉麗萍 謝 群 段秋月
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具體事務,凡屬招生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一)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公平公正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工作,提高招生錄取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錄取工作。
(二)部門分工:就業招生處負責制定招生錄取方案、招生宣傳方案,實施專業、計劃申報和錄取及錄取通知書發放等相關工作;學生處協調發動學生參與招生宣傳,負責被錄取學生學籍注冊、新生錄取資格復查等工作;各二級學院組織本學院師生積極參與招生宣傳工作,編制本學院專業介紹;信息中心協助錄取數據信息處理、確保招生工作網絡安全通暢;財務處負責協調銀行制作新生銀行卡,確定繳費標準、明確繳費方式。
第十四條 監督措施: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全程監督與指導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