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靖艣r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76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學制:三年,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開發區楓林東大街168號,郵編:330013。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1年招生計劃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校招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七條 對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順序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未錄取滿額,可根據計劃執行情況錄取下一級志愿考生,以此類推,不設志愿級差。對于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以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
第八條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為錄取原則。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考專業錄取滿額時,作退檔處理??偡窒嗤瑮l件下,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數學依次排序;理工類考生按數學、外語、語文依次排序。
第九條 學校錄取和專業安排以高考投檔成績為準,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第十條 考生身體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根據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我學校2021年普通類專業學費5000元/人/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費12000元/人/學。住宿費800元/人/學年。
第六章 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人均3300元/人·年(分為一檔4400元/人·年;二檔3300元/人·年;三檔2200元/人·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粕可磕曜罡卟怀^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七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八章 頒發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相關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直接由學校招生部門負責。
第十七條 學校網址:http://www.jxjdxy.edu.cn
聯系人:王靜波 聯系電話:0791—85211999, 83805950
83805957(傳真)
第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