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身體要求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字2003[3]號)執行。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十二條 2021年, 除水產養殖技術專業免學費外,其他專業收費以江西省財政廳、物價局批準的標準為準,學費為5000元/年/人;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1000元/年/人。
第七章 獎學金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按國家有關政策,本人申請報告,當地鄉鎮村委會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貧困證明,按三級(班級,系,院)評定方法,公示后無異議,報省級學生資助中心。
第十四條 在籍學生可根據本人家庭經濟狀況,按照有關政策向生源所在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五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九章 學制和學歷證書認定
第十八條 學制:三年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江西生物科技職業學院。
院長:曹端榮(印鑒)。
證書種類:高職??啤?/p>
學歷證書認定機構網上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歷網站。
第十章 組織與監督
第二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由院長任主任,副院長為副主任,黨政辦、招生辦、就業辦、學工處、教務處、財務處、總務處、保衛處、紀檢監察室、動科系等部門負責人、動科系專業老師代表、傲農集團總裁、及學生會主席為委員。
第二十一條 為了保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我院普通高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方式
學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南蓮路608號
聯系電話:0791—85739800、85723551、85721007
傳 真:0791—85721007 Email:278556730@qq.com
第二十三條 錄取信息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jxswkj.com/)公布。
第二十四條 學院對于考生咨詢的意見或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院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有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若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調整,以上級部門新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 本章程由江西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