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關于規范并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校管理的若干意見》(教發[2003]8號)和《獨立學校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院名為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國標代碼為13430,上級主管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學校成立于1985年,2002年由南昌大學申報舉辦,經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批準成立、教育部確認為一所本科綜合性獨立學校。
第三條 學校辦學地址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號,現有在校生7500余人,校園占地面積1014畝;學?,F有專任教師278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78人,碩士以上學位為166人。
第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本科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祁C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飘厴I證。
第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條 學校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拓展和實踐能力鍛煉,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系統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較強能力和技術研發推廣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學?,F有的辦學資源、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學校招生就業處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將分省分專業計劃報各省市招辦并向社會予以公布。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學校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 學校設有19個本科專業和12個??茖I,2021年面向11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參加普通高考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錄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校網站或各省《報考指南》。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負責,(?。┱修k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原則上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不需要英語口試成績。學校本科的錄取批次在本省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外?。ㄊ?、自治區)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美術類專業文理兼收,專業成績認可各省招辦組織的統考成績,錄取時要求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按各省美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出現專業同分情況時,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原則上均可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如因政策原因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則錄取專業按考生進檔的先后批次,分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投檔。如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則按志愿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已填報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線上生源依然不足的則按照各省市招辦政策進行降分投檔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對于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進行錄退;在投檔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成績排隊錄??;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院將使用預留計劃追加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