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進行。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高考綜合改革?。ㄊ校┑匿浫」ぷ靼凑赵撌。ㄊ校┫鄳募幎▓绦?,同時將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按照院校專業組模式投檔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學(聲樂)僅招收聲樂方向(聲樂為主項)的考生;音樂學(各器樂方向)僅招收器樂方向(器樂為主項)且與相應器樂種類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體器樂種類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一)省內(江西?。┧囆g類專業錄取原則
1.設計學類、繪畫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至我校的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2.音樂學(聲樂方向)、音樂學(各器樂方向)和舞蹈學專業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依據進檔考生省統考小專業成績(音樂學類專業的小專業成績為音樂主項面試成績,舞蹈學類專業的小成績為舞蹈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音樂學(聲樂方向)、舞蹈學小專業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內;音樂學(各器樂方向)小專業名次要求在全省前3名(含)以內。(以上小專業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查詢)
(二)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學校執行生源所在地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2.實行非平行志愿(含一檔多投模式)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
(1)設計學類和繪畫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確定專業,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 +(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滿分)×50,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2)音樂學(聲樂方向)、音樂學(各器樂方向)、舞蹈學、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第十九條 體育教育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學校執行生源所在地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考生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第二十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考生、保送運動員、港澳臺僑聯招考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測免試生的錄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新疆內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克州定向的錄取按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各?。▍^、市)的優惠加分政策在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二十三條 根據實際情況,學校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生入學后,除外語類小語種專業外,其他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
第二十四條 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男女生錄取無比例要求。
第二十五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由學校負責將該考生調劑到其他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類,學生進校后按大類進行培養,學生可在大學期間自主選擇該大類涵蓋的專業學習,畢業時達到相關專業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方可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第二十七條 護理學專業建議身高要求男生167CM、女生157CM以上。
第二十八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視情況可不予錄取。
第二十九條 鑒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進行各類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