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會、福建省教育廳的相關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校簡介
(一)學校代碼:12993
(二)高等學校全稱及頒發學歷證書校名:福州工商學院
(三)學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嶺學院路1號
(四)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五)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六)學習年限:四年
(七)招生部門及電話:福州工商學院招生辦 0591-83909908
(八)招生監察部門及聯系電話:福州工商學院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 0591-83908701
二、考生要求
(一)符合國家及各省有關高考報考條件,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學后主修外語語種為英語。
(二)專業體檢受限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錄取規則
(一)每一輪投檔的非美術類考生,我校按照“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專業調配,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
(二)學校依據各省2021年公布的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涵蓋專業范圍,認可招生省份相應專業類別省級統考(聯考)成績。凡投檔我校的美術類專業考生,專業統考(聯考)和文化考試成績應符合所在省份美術類本科專業有關招生錄取規定,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根據相關省份相應批次的投檔規則所規定的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
(三)相同專業志愿出現同分考生時的錄取原則:投檔分有體現小數點位次的,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錄??;投檔分沒有體現位次的,按相關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排序;如仍相同的,參考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四)福州工商學院執行各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照顧政策的相關細則。
四、收費和退費
(一)學費、住宿費: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方能注冊。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學校統一安排住宿,按每人每學年1800元收取。
(二)退費辦法:參照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文憑發放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由福州工商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福州工商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