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及福建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簡介
第一條 學校全稱:福建江夏學院(國標代碼:13763);學校地址: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溪源宮路2號。學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園面積1388.4畝,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5萬人,設置13個二級學院和2個教學部,開設43個本科專業,涵蓋22個一級學科和經、管、法、文、理、工、藝等7個學科門類。先后獲得省高校黨建工作示范校、省高?!叭恕本C合改革試點建設高校、省級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省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省碩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省級“5A級平安校園”、省直“平安單位”、省級文明校園、省五一勞動獎狀等榮譽稱號。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親行業、親產業、親地方優勢,著力做強經管法傳統學科、做優綠色智能工程學科、做特服務產業新興學科,實現多學科協調發展,努力建設成為特色鮮明、示范引領的區域一流應用型本科大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開展招生考試工作的改革和科學研究;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開展監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舉報監督電話:0591-23535016。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 學校202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ㄊ?、自治區)考試院(招生辦)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
第五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一)普通本科專業:4800元/生·學年;
(二)重點學科本科專業:5200元/生·學年;
(三)藝術類本科專業:8400元/生·學年;
(四)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含“4+0”、“3+1”兩種培養模式):普通類專業1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學年;其中,“3+1”培養模式的學生在臺灣高校學習期間的學費按照臺灣合作高校的收費標準由合作高校收?。?/p>
(五)國際教育課程合作項目(HND-AD):28000元/生·學年,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p>
(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標準執行;
(七)住宿費標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970元/生·學年(6人間)或1300元/生·學年(4人間)收取;
(八)以上學費標準分別按閩價費〔2012〕407號、閩價費〔2013〕186號、閩價費〔2014〕183號、閩價費〔2014〕258號、閩價費〔2015〕305號、閩價費〔2018〕192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標準分別按閩價費〔2007〕466號、 閩價費〔2012〕299號、閩價費〔2013〕189號、 閩價費〔2014〕15號 、閩價費〔2014〕380號 等文件執行,如有調整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核定標準執行。涉及退費問題按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