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閩價費[2012] 356號〕文核定,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學年·人。住宿費按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退費辦法按《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05] 435號〕第八款“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執行。
五、學歷證書
在學院規定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人才培養方案中的畢業標準要求,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學校為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六、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招生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撥的錄取原則,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六不準”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考生及其家長和其他人員如對錄取過程和結果需要咨詢的,可撥打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595-28005628;如果對招生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申訴和舉報電話:0595-68098025。
七、落實國家獎助貸政策
1.設立學業獎學金。學院每學期開展學業獎學金評比,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學期、二等600元/人·學期、三等300元/人·學期。同時執行國家獎學金評審制度,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2.評審國家助學金。符合條件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其中:一檔助學金4500元/學年·人,二檔助學金2800元/學年·人。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學院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補助。同時,學院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制度,符合條件的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評審獲評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
3.落實助學貸款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國家承擔。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0〕4號文件〕,助學貸款還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時間一般為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和相關材料(具體材料根據貸款銀行規定執行)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
八、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329號,郵編:362000
電話:0595-28005628、0595-22778858(含傳真)
13559375709(張老師),18905951758(陳老師)
網址:www.fjdy.net/zs ;學院官方微信號:“電院小明”
Email:zs28005704@163.com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本年度全日制高職層次招生,解釋權為本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