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安徽醫科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安徽省教育廳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項基本要求”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第十三條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進檔。
第十四條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五條 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ㄖ陛犑?、自治區)錄取工作分別按照各自?。ㄖ陛犑?、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執行。非高考綜合改革?。ㄖ陛犑?、自治區)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專業錄取時采用高考排序成績,無排序成績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
第十六條 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高考綜合改革?。ㄖ陛犑?、自治區)政策允許專業組內調劑的,我校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組內隨機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高考綜合改革?。ㄖ陛犑?、自治區)政策不允許專業調劑的則不予調劑。
第十七條 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等有報考等級要求的,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報考等級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 考慮到我校外語教學資源的配置情況和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及以后就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不要報考我校。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 根據我校 “一校多區”的發展戰略,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五年制)、麻醉學和康復治療學專業新生將隨機分配至第一臨床醫學院和第二臨床醫學院,低年級學生在梅山路校區學習,高年級學生在各自臨床醫學院院區完成臨床學習。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假借我校名義開展招生培訓、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未經過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電子檔案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 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按省價格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學校構建了包含“獎、貸、助、勤、補、減、免、償”多元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提交個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學院、學校審批等方式申請各類資助項目,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s.ahmu.edu.cn;咨詢電話:0551-65167746;招生辦E-mail:ahmuzsb@ahmu.edu.cn;微信公眾號:安徽醫科大學招生辦。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安徽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