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組織、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28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濱海校區位于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海韻大道669號,茶山校區位于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內,學院路校區位于溫州市鹿城區學院西路268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依托溫州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為負責人,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組織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公布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