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體制,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辦法:
1.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黄渌。▍^、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順序(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有專業志愿考生安排完專業后再進行調劑錄取。
2.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3.對享有加分照顧政策投檔的考生,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投檔。
4.投檔成績相同的同一專業志愿的多個考生待錄入到同一專業,且該專業剩余計劃少于考生數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取(文史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三條 藝術類錄取辦法為:(1)按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文化課過省控制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2)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四條 體育類錄取辦法為:(1)按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文化課過省控制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2)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五條 按照國家“厚基礎、寬領域、強能力、高素質”的人才培養目標要求,進一步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增強學生綜合素質,提高學生社會適應能力和就業競爭力,學校自2012年起實行大類招生工作,目前設置7大類。
第十六條 日語、朝鮮語、英語、英語(S)、俄語專業招收英語考生。
第十七條 對單科成績不作要求。
第十八條 各專業錄取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考生的健康狀況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學費執行標準以黑龍江省發改委、財政廳等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除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還設立校內綜合和各類單項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校友和社會獎助學金,各項獎助學金具體評審辦法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二條 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后,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佳木斯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jmsu.edu.cn ,郵編154007,聯系電話(兼傳真)0454-8796220/8618158,電子郵箱245271757@163.com 。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佳木斯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