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我校人才培養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黑龍江科技大學隸屬于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學校全稱:黑龍江科技大學,學校代碼:10219,校區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浦源路2468號,郵政編碼:150022。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歡迎考生和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同時負責監察招生過程,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七條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是學校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開展學校本科層次的招生錄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招生工作的政策、規章及各省份招生有關規定,落實學校的實施細則。
(二)負責制訂學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三)負責編、印招生宣傳材料,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四)負責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負責按照招生章程錄取考生,實行招生陽光工程。
(六)負責新生各類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七)負責招生信息網的信息管理及內容更新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九條 學校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錄取要求按照《普通高校、軍隊、公安、公安現役、司法院校政審、面試、體檢標準及要求》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 需要分配專業的考生,學校按照考生投檔先后順序,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在內,均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為考生分配專業。對加分投檔的考生,按高考實考成績計算分數。對有精確排名分數的省份,依照“精確排名分數減去加分”后的分數分配專業;對沒有精確排名分數的省份,若考生高考實考總分相同,則依據專業志愿次序分配專業,若高考實考總分、專業志愿次序均相同,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類按照語文、外語、數學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分配專業;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分配專業; “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選科目為歷史的按照語文、歷史、外語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分配專業;首選科目為物理的按照數學、物理、外語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分配專業;“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語文+數學、數學、語文順序優先為成績高者分配專業。英語、商務英語、俄語等語言類專業不分省份均按照外語、語文、外語+語文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分配專業。
第十一條 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加)因與加拿大北阿爾伯塔理工學院聯合辦學,部分課程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不應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測控技術與儀器因專業培養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要求。采礦工程專業因行業限制只招男生,其余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條 建筑學、城鄉規劃學制五年,其它專業學制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