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伙食補貼、學費減免等。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
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具備英語、日語公共外語教學條件,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政策。
2.開設的所有專業均無單科成績限制。
3.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最終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規定執行。
4.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ㄊ?、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數高的考生。
5.專業錄取:對于進檔的考生,錄取時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法學專業按照招生計劃,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滿額為止;其它專業均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執行。
6.藝術類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所在省確定的錄取原則,錄取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各省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天津市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2.5×60%。
吉林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60%+專業課成績
遼寧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課成績
浙江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課成績×7.5×50%
內蒙古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
河北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3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70%
江蘇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
山東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30%+專業課成績×70%
河南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
黑龍江綜合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
7.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普通類考生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以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以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類考生先比較專業課成績;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課成績;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ch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聯系電話:0431-82684666 84535126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