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民辦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建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新能源汽車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