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學校獎勵和資助項目有學生獎學金、建科勵志獎學金、建科創新創業獎學金、學生創新創業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
1.學生獎學金。設一、二、三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二等獎學金:500元/學期;三等獎學金:200元/學期。獎學金覆蓋面占在校學生的15%。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在籍學生均可參加評選,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評定完成。
2.建科勵志獎學金。建科勵志獎學金評定金額為2000元/人。每年評定一次,在籍學生均可參加評選。
3.建科創新創業獎學金。學校鼓勵學生參與創新創業實踐,對學生取得的創新創業實踐成果按項目予以獎勵。每個項目額度為500元--5000元不等。
4.學生創新創業獎學金。學校鼓勵學生參加課外學術科技競賽和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對學生取得的成果按類別予以獎勵。
5.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入學后,經學校核實認定的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學校勤工助學崗位,獲得相應的經濟資助。
第八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程序是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除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從其規定;
二、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照各?。ㄊ小^)投檔原則,依次錄取其他志愿考生;
三、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學校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進檔考生先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逐一進行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偡窒嗤瑢I志愿相同的考生,比較文化總分,文化總分也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不分文理類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和數學總分、外語單科順序比較成績。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次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有關省招生部門有明確錄取規定,則按該省錄取規則執行。 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總分相同專業志愿相同的考生參照本條內比較辦法,若有退檔,則按“分數清”錄取原則對排名在招生計劃以外的考生依錄取排序成績遞補錄??;
四、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藝術類錄取原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取得省級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吉林省報考書法學專業應取得本科普通高等學校??紝I合格證,其他省書法學專業省統考參照所在省文件規定執行)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1.使用省統考合格證錄取,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壕C合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逐一進行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如綜合成績相同專業志愿相同,有關省有等級要求則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等級相同或無等級要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成績再相同,素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素描成績再相同或無專業課單科成績,則比較文化課單科成績: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不分文理類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和數學總分、外語單科順序比較成績。
2.內蒙古實行“按文化課成績×40%+美術聯考成績×60%”進行排序,排序后分專業按專業志愿清進行錄取,排序成績相同專業志愿相同的考生參照本條內比較辦法。若有退檔,則按“分數清”錄取原則對排名在招生計劃以外的考生依錄取排序成績遞補錄取。
3.吉林省書法學專業錄取:具有本科普通高等學校??紝I合格證的投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排序成績相同專業志愿相同的考生參照本條內比較辦法。
六、實行全國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錄取原則除遵循以上條款外,考生選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學校選考科目為準;如果錄取原則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有沖突,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當年招生錄取政策執行。
有關省招生部門有明確錄取規定,則按該省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ua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學建大路1111號
聯系電話: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聯系人:才老師 王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未特別要求的,依據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由學校招生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