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本科化工與制藥類(制藥工程)、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醫學類(臨床醫學、中醫學“5+3”一體化、中醫學、中醫兒科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護理學、康復治療學)、生物工程類(生物制藥)各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扑幬镏苿┘夹g、護理、中藥學、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此外,肢體殘疾的考生不宜報考公共管理類、藥學類、護理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專業。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對在高考體檢中弄虛作假(如隱瞞殘疾、生理、心理缺陷或隱瞞嚴重既往病史、病情等情況)的考生,情節嚴重的,學校有權取消入學資格。
護理學專業本??颇信幌蓿猩徽惺沼兄驹傅目忌?,根據護理學專業就業特點,建議男生身高應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58米以上。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調檔比例。我校在各省(區、市)的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平行志愿投檔批次)或120%(非平行志愿投檔批次),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和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采取“遵循志愿,總分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根據實際情況將剩余計劃調劑至其他省份;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長春中醫藥大學的學生,當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調劑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進行征集志愿。
4.專業志愿。對于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愿。
5.優先級別??忌稒n分數相同時,有專業志愿者優先,若均有專業志愿或均無專業志愿則按科目順序及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p>
非高考改革?。ㄊ校┛颇宽樞驗椋簲祵W、語文、外語、綜合成績。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3”模式的科目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第三高成績的選考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物理科目組)的科目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高考改革?。ㄊ校┲胁捎谩?+1+2”模式(歷史科目組)的科目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
6.專業調劑??忌袑I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在按專業組投檔的省份,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7.退檔。對高考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錄取相關具體要求、或健康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8. 加分優惠政策。在錄取專業時以各省實際投檔成績為準,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市)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學校在錄取分配專業時,政策性加分計入總分。
9.特殊計劃的錄取。對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面向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等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10.特殊省份的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高考改革省(市)的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該?。ㄊ校┕嫉?021年普通高校錄取工作方案和有關辦法。
11.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生物制藥(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該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韓國大邱韓醫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一條 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是我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等文件要求設立的專業,即5年本科階段合格后直接進入本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的3年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ccucm.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zhaosheng.ccucm.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路1035號
聯系電話及部門:
招生辦公室:0431-86172018、86172896、86172106
中醫學院辦公室:0431-86178027
藥學院辦公室:0431-86172211
針灸推拿學院辦公室:15143088568
護理學院辦公室:0431-86172233
健康管理學院辦公室:0431-86172431
康復醫學院、中西醫結合學院辦公室:0431-86172277
臨床醫學院辦公室:13756067318
醫藥信息學院辦公室:0431-86172292、86172450
職業技術學院辦公室:0431-81620361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中醫藥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