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2021年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是集寧師范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國標代碼為11427,注冊地址為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工農北路59號,分泉山、白海、虎山三個校區。
第三條 學校由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管理。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審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審議學校招生章程;
(四)領導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研究和處理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五)審定新生的復查結果;
(六)領導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并對考試安全、疫情防控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審定對違規考生處理結果;
(七)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有關招生錄取行為的調查、處理進行審定。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是學校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擬定學校招生章程;
(三)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四)組織實施學校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五)組織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六)組織學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七)履行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八)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組織對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給予答復。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按照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和教育部、自治區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根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歷年考生報考情況、歷年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生源質量情況、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市)的生源情況,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自主、科學、合理地編制本、專科分?。▍^)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不預留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原則、要求和統一的信息標準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將本校招生來源計劃按時報送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
第十條 新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學校錄取新生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確保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投檔錄取規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本校投檔、閱檔、錄取規則:
(一)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規則,對考生所填報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
(二)在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本校招生計劃數120%或省級招委會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電子檔案。
(三)報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順序,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閱檔、擇優錄取;如投檔成績出現平行分時,文科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類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進行排序,擇優安排專業。
(四)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全區相應類別專業統考成績(漢授其他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專業的考生,我校專業校考成績)本科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區相應類別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如下原則錄?。?/p>
1. 報考音樂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本科專業的考生,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專業統考成績乘以60%與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折合后總分出現平行分時,按專業統考成績進行排序,擇優安排專業;
2.報考音樂類音樂表演、音樂表演(蒙授)本科專業的考生,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擇優錄??;
3.報考漢授其他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專業的考生,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專業校考成績乘以60%與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如折合后總分出現平行分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擇優錄取。
(五)報考體育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生源?。ㄗ灾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擇優錄取。
(六)英語本科專業要求考生加試口試,成績達到及格。
(七)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八)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等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到校后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面試、體檢,專業面試、體檢不合格的,轉到其他非師范專業。
第十二條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等本科專業,入學后公共外語開設英語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須謹慎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