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學費、學歷與學位
第十九條 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培養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制期限內,對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并頒發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飘厴I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并頒發內蒙古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考生可通過信函、電話或登陸網站獲取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專業介紹、錄取結果等詳細信息。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https://www.imufe.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 https://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咨詢電話: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辦公室電話:0471—5300319
通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北二環路185號內蒙古財經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010070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具體招生專業以上級主管部門實際審批為準。
第二十四條 內蒙古財經大學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第二十五條 本招生章程由內蒙古財經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