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一條 新生注冊學籍后,依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高職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對于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職生轉專業依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政策,形成了“獎、勤、助、貸、補、減、免”七位一體的學生獎助體系。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市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同時,學校吸引社會、企業和個人捐資,設立多項社會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頒發證書:
1.本科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在畢業證書中注明“??破瘘c”字樣。
2.高職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機械電子工程(與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專業,學生上課學習地點為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天津市河北區建昌道21號)。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個人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校網址:www.tsguas.edu.cn
招生網址:zs.tsguas.edu.cn
電 話:022--28776099、28776655
監督電話:022--28771113
傳真:022--28776106
郵政編碼:300350
咨詢郵箱:zsb@tsguas.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