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統招考生填報首都體育學院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相應本科批次填報。
第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符合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已經公布的學校2021年各招生專業對學生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
第十二條 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二)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體育考試。在文化和體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體育類專業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
1. 北京市考生
(1)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照體育成績擇優錄取,體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2)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按照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體育成績高的考生。
2. 京外?。▍^、市)考生
根據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體育類專業投檔方式,按照體育成績擇優錄取。體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含附加分)。若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錄取單科成績高者。
(三)新聞學專業、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運動康復專業、運動人體科學專業、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進檔考生以文化成績(含附加分)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同等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錄取單科成績高者。
(四)舞蹈表演專業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舞蹈學類統考。在文化和舞蹈學類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按舞蹈學類統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含附加分)。若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錄取單科成績高者。
(五)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考生須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
1. 依據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文件規定,首都體育學院分別確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和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并根據生源情況和專業需求分項目制定招生計劃。項目之間的錄取分數不可進行橫向比較。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6)×30% + 體育專項成績×70%〕,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項目優先錄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
2. 足球項目的非守門員與守門員,按照考生實際情況分別錄取;足球、籃球、排球(不含自由人)項目按照性別分別錄??;田徑項目按照“田賽”“徑賽”“全能”分別錄取。
3. 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4.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
“雙培計劃”、“外培計劃”相關專業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錄取。
(七)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山邮辗堑谝恢驹缚忌H舴蠗l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八)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二)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視、嚴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及肢體殘疾者,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舞蹈表演專業均不予錄取
(三)對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者,體育教育專業、運動康復專業、運動人體科學專業、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均不予錄取。
(四)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舞蹈表演專業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五)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符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教人〔2001〕49號)文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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