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了保證蘭州外語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使廣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學院具體錄取規則,確保教育部招生有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考、綜合評價錄取、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和五年一貫制等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全程公開、信息透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蘭州外語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2832
第六條 辦學層次:普通高職(??疲?/p>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薇樂大道137號(郵編:730101)
第九條 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研究招生相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黨委書記、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并常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加強對招生錄取過程中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以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學院建立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明確到崗位、具體落實到人。
第十四條 學院具體招生工作人員由招生領導小組抽調教務處和網絡信息中心等部門有招生資格的人員參加。
第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要認真貫徹教育部和省上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對選定的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和教育,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增強依法執招的意識,確保學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順利地進行。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七條 學院普高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課統考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
第十八條 學院綜合評價錄取工作中,高中生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組成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由于各地區成績評定差異適度調整考評基數,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考生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和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照顧。
第十九條 中職生對口升學招生錄取按照招生的專業類別(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特色招生:旅游類、藝術設計類、計算機類、財務會計類、物流類、語言類6個專業類招生,即考生按專業類錄取,第一學期開展通識教育,學期末,結合招生計劃、階段性學業成績以及專業辦學條件和學生意愿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一條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錄取要求:女生凈身高160cm(含)-173cm或踮足而立手指須觸及212cm,男生凈身高173cm(含)-185cm;身體裸露部位無疤痕、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C字表視力標準),無斜視、無色盲,無慢性疾病。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錄取要求:女生凈身高160cm(含)-173cm,男生凈身高173cm(含)-183cm;身體裸露部位無疤痕、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5.0(E字表視力標準),無斜視、聽力及辨色能力正常,無慢性疾病。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專業錄取要求:雙眼無色盲、無色弱。
第二十二條 當批次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考生錄取不足時,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時,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其他志愿考生;當批次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考生較多時,按第一志愿專業分數由高到低錄取,錄取未滿按第二志愿分數由高到低錄取,以此類推。
第二十三條 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按教育部統一規定,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照顧政策,學院原則上均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學院專業設置,招生錄取工作依照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安排,一般安排在??婆?、高職高專批次、綜合評價錄取時段進行。
第二十五條 外省考生錄取批次、規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報到、收費等一切待遇與甘肅考生相同。
第二十六條 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線的考生,給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根據生源情況,部分專業錄取時將對英語成績有所要求;對生源相對集中專業的錄取,如英語、計算機等專業,在總分控制線上,將對單科成績有所要求。
第二十八條 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錄取過程中確需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忌梢酝ㄟ^學院官方網站和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錄取查詢平臺查詢本人的錄取情況。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為凈化招生環境,排除外界干擾,招生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第三十條 學院每年將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互聯網、考生所在地招生辦或畢業學校等渠道向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公布招生專業、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招生錄取結果。
第三十一條 錄取名單經省級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審批后,由學院招生辦公室打印《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加蓋學院院長簽章和招生辦公室公章后,由學院直接將通知書郵寄給考生??忌盏酵ㄖ獣螅瑧{通知書到畢業學?;蚴校h、區)招生辦領取紙質檔案,辦理戶籍遷移等手續;學院憑《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和經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核準備案的數據庫核實資格后,按《新生報到須知》辦理新生入學、注冊手續。
第三十二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名單(含考生號),將在學院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內傳報學院有關部門,并在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時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上報教育部備案。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學院招生實行“陽光收費、亮證收費”,收費標準將嚴格執行甘肅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各專業學費標準為:
1、民航運輸服務等13個專科專業、財務會計類等6個專業類,每學年學費9500元。
專業包括:民航運輸服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網絡新聞與傳播、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金融服務與管理、電子商務、工商企業管理、定制旅行管理與服務、智慧旅游技術應用、智能安防運營管理、運動健康指導,體能訓練;財務會計類(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會計)、物流類(航空物流管理、現代物流管理)、語言類(應用英語、應用日語、應用阿拉伯語、應用韓語)、旅游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藝術設計類(廣告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計算機類(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2、醫藥衛生類7個專科專業,每學年學費11000元。
專業包括: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藥學、口腔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儀器技術。
3、教育類2個專科專業,每學年學費11500元。
專業包括:學前教育、小學英語教育。
4、空中乘務等4個??茖I,每學年學費12500元。
專業包括: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云計算技術應用。
5、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專科專業,每學年學費17500元。
住宿費收費標準:6人間,每人1200元;4人間,每人1500元,收費標準中已包含衛生費、水電費、取暖費等,不含臥具購置費。
第三十五條 凡按國家任務招收的普通??疲ǜ呗殻W生,根據教育部和學院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在畢業時頒發教育部監制并通過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
第三十六條 對招生錄取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依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學院招生相關文件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