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獎助貸措施
第十九條 學校設有學生資助中心,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協助辦理貸款所需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十余項,每學年評定一次,受獎受助學生面達70%以上。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校內獎學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個等次評定,國家助學金按4300、3300、2600三個等次資助。另外,還設有一些企業和社會獎助學金,用于獎助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新生按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校報到。
(一)本科專業學生、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生在和平校區報到就讀。
(二)藏醫學、藏藥學本科專業學生在甘南校區報到就讀。
(三)??茖I學生在定西校區報到就讀。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不能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為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允許轉專業。具體細則按照學校有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飘厴I生,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甘肅中醫藥大學。
第二十七條 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5年本科階段合格后直接進入本校3年中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對完成教學計劃規定內容者,分階段頒發學歷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甘肅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辦E-mail:zsb@gszy.edu.cn
招辦網址:www.gszy.edu.cn
監督電話:0931-5161027(jw@gszy.edu.cn)
(一)五里鋪校區(錄檢期間)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 行政樓304室
郵編:730000
電話:0931-5162881、0931-5162882
傳真:0931-5162883
(二)和平校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中醫大道1號 明德樓209室
郵編:730101
電話:0931-5161999、0931-5161050
傳真:0931-5161398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