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1〕1號)要求,鄂州職業大學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鄂州職業大學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鄂州職業大學高職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鄂州職業大學高職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鄂州職業大學
學校國標代碼:11335
第五條學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鳳凰路77號
郵政編碼:436000
第六條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全日制綜合類普通高等??圃盒?/p>
第七條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茖哟?/p>
第八條鄂州職業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萬國光 周峰
副組長:嚴莉 楊殿生 馬凌軍
成員:高興國 陳中林 盛耀志 李雄舟 張剛民 陳永紅 張磊 楊家林
汪建立 楊國根 熊裕文 姜文華 夏敏 程國先
第九條鄂州職業大學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鄂州職業大學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鄂州職業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2021年學校設置高職單獨招生專業5個,總計劃50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學校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不超計劃錄取。學校可根據報考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