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又稱“同濟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高端頂尖人才,實現同濟大學社會棟梁與專業精英的人才培養目標。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優異且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
第二類考生: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見下表: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分省計劃見報名系統。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同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第一類考生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所有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組內調劑。
第二類考生報考專業不受分省專業計劃限制,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所有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組內調劑。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報名考生需進入系統完成考生確認環節??忌氃谝幎〞r間內完成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6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按以下辦法確定入圍學??己说目忌麊?。
1.第一類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5倍,以報名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從高到低,確定各省份各專業組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排序),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專業組入圍標準。同時,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如下: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且數學成績不低于滿分的90%。
2)其他省份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80分及以上(對于合并錄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數學成績不低于滿分的90%。
2.第二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錄取批次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即可入圍學??己?。此類考生入圍數量不受分省分專業計劃限制,不占用各省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我校將按照要求公示此類入圍考生的所獲獎項及入圍標準。
(五)學??己?/p>
我校將于6月底(具體時間另行公布)對具備入圍資格且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進行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1. 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或50米跑(二選一)??忌杼顚憽扼w育測試項目確認表》(見附件1),選擇參加的測試項目,考生本人簽名,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忌杼崆霸诋數乇kU公司購買測試期間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測試當天查驗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成績按不合格記錄。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見附件2)中高三年級相應標準評定成績,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歷以及所在中學開具的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證明(須由中學校長簽字及學校蓋章),并且在新生復查階段進行補測,如不通過,將取消入學資格。
2. 筆試:測試內容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確定。
3. 面試:由多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進行面試。考生的高中生綜合素質檔案評審納入面試考核環節。
未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計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85%,學??己顺煽?5%折算考生的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考核成績/考核成績滿分)×150。
2. 確定第一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額滿為止。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專業組內專業調劑時必須符合調劑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高考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高考成績也相同時,依次以高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當擬錄取考生數少于分省分專業計劃數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3. 確定第二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相同專業組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者,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和競賽成績。若該省份無相同專業組錄取的第一類考生,則綜合成績需達到同省份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提交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我校將于7月5日前確定錄取考生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