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 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1 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91 號)文件要求,結合學院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洛陽職業技術學院,部標代碼:14383,本省代碼:6384。學院地址:洛陽市科技大道6號,郵編471000。
第三條 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 學院招生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和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就業報到證。
第五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錄取等日常工作。
單獨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專業、代碼、計劃
第四章 招生對象、報名和填報志愿的時間方式
第九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條 志愿填報時間
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時至4月9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完成網上志愿填報,我校河南??普猩a:6384。
第五章 單獨招生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 學院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 號)和《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規程(試行)》(教學〔2016〕85號)的規定組織命題、考試。
1、“文化知識”考試。高中生文化素質成績采用省招辦提供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兩門等級成績,分別按照A=150分,B=130分,C=110分,D=80分予以賦分,兩門合計分數作為考核成績;中職生和社會考生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知識”考試。
2、“職業技能”測試。高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中職生的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設定測試科目、內容、方式,測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
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直接賦分,記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不再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考生獲得多項證書者可任選其一。
(1)獲得市級(含市級)以上技能競賽成績的考生可申請職業技能測試免考(要求獲獎內容與所報考第一專業志愿類別一致)。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按照二等獎、三等獎分別賦分300分、280分;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市級職業院校技能比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賦分280分、270分、260分;
(2)獲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賦分260分;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中級工賦分240分。
(3)獲得省級體育比賽前八名(或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者直接賦分,省級比賽前三名(國家二級運動員)為A,省級比賽前四—六名為B,省級比賽前七—八名為C, A=300分、B=280分、C=260分。
申請“職業技能”免考的考生,須于4月7日9時至4月9日18時,登陸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jc.lypt.edu.cn/)完成“洛陽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能免考登記表”信息填報和證明資料(獲獎證書、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身份證等原件照片)提交。審核通過的考生在學院官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二條 考試時間與科目
1、考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
(1)“文化知識”考試:10:30——12:00;
(2)“職業技能”測試:考生突破4000人時分兩場進行
第一場:13:30-15:00第二場:16:00-17:30;
2、考試內容與方式
(1)“文化知識”考試:語文數學綜合試卷;閉卷筆試;
考試分值:每科150分,總分300分;參加人員: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社會考生及中職畢業生。
(2)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內容:綜合素質;
考試方式:筆試(戲曲、音樂、舞蹈表演專業采取面試);
考試分值:300分;
參加人員:所有考生(“職業技能”免試考生除外)。
3、考試地點:洛陽職業技術學院(洛陽市科技大道6號)
4、發放準考證時間:4月18日8:00—10:00
考試事宜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jc.lypt.edu.cn/)發布。
第六章 命題、考試與評卷
第十三條 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省招辦的指導監督下由學院組織實施。
1、命題:聘請校內外專家教師組成命題小組,進行全封閉式命題。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2、考試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執行,嚴格考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考《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
3、成績評定:組織專家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進行。
第七章 錄取政策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相同待遇。
1、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2、錄取原則與批次
分類別、分批次依次錄取。錄取順序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對上線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專業清”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擇優錄取;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當報考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由學院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職業技能”分數高低排序。
第一批次:技能拔尖人才免試考生;
第二批次:未被錄取其他考生;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公示5天,按要求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擬錄取結果在學院官網錄取查詢系統公布。
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