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 法律、法規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 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國標碼:14425、單獨招生代碼:8036)
第四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香東街 9 號。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p>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單獨招生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面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單獨招生工作紀檢組,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個人,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章 報名條件及考試內容
第九條 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1年黑龍江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校單獨招生專業為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空中乘務專業。
第十條 報名條件:凡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 已經參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 含補報名), 并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及確認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省2021年高職單招考試。
第十一條 2021年單獨招生專業及計劃以黑龍江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按照中央、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結合我省實際,疫情防控期間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指導與監督下, 采用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方式進行,滿分為 150 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面試(面談)設置錄取分數控制線為 90 分。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面試(面談)總成績從高 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偡窒嗤瑫r,則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從高 到低進行排序。單項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化素養(通識能力、文化知識)、禮儀表現、職業認知。低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在錄取期間各專業招生計劃允許調整:當某專業考生生源不足時,將該專業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充足專業??忌煽儫o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2021 年全省高職單招分兩個階段錄取。在第一階段未被其他高校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校有剩余計劃的專業的網絡遠程面試( 面談)??己耍?審核)通過后,由我校招生辦( 就業指導中心)向黑龍江省考試院提交擬錄取的考生信息,經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七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不再參加2021年全國統一高考。
第十八條 根據《關于做好 2021年黑龍江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被高職院校正式錄取的考生, 須正常參加各市( 地)組織的 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體檢查, 體檢合格方能正式入學, 否則錄取結果無效。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紀檢組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控,凡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18 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考試院備案。凡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人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根據《關于做好 2021年黑龍江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依據《黑龍江省物價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高等學校職業教育??茖I學費標準的通知》(黑價 聯【2017】37 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符合畢業條件,由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頒發畢業 證書。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評定、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助學金,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 學校網址:http://www.hayouzhuan.org.cn/ 招生網站:http://www.hayouzhuan.org.cn/zsw/main.htm
招生咨詢電話:0451-87900509、18946052804、18946104253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