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更好的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黑龍江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單招代碼:8003)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新區學院路999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疲?/p>
學制:3年
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厴I證書。
第四條 學院概況:學院是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黑龍江省高水平高職院校、黑龍江省課程思政改革示范校、黑龍江省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單位、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50強院校、黑龍江省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狀單位,教育部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首批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
學院現占地面積88萬㎡,建筑面積33.4萬㎡,館藏圖書72萬余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4357.24萬元。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07人,其中正高職47人,副高職216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人、黑龍江省政府特殊津貼2名、二級教授5名、博士8名、省級領軍人才梯隊1個、國家萬人計劃名師2名、學院有9位專家是全國行執委委員、省級名師9名、省級教學新秀2名、教學能手1名,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及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等26人,全日制在校生1.2萬余人。
學院設有建筑工程技術系、市政與環境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建筑系、建設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藝術設計系、信息工程系、繼續教育學院、公共教學部、軍事體育部、思想政治部、現代教育技術與網絡中心、圖文信息中心、教學實訓中心、創新創業中心。學院擁有建筑面積達8.73萬平方米的集教學、科研、培訓和服務于一體的校內實驗實訓基地9個,校外實習實訓就業基地348個,形成了以土建為優勢,以建筑工程技術、設備、管理為特色,土建、制造、財經、材料、電子信息、藝術、旅游7大類47個專業協調動態發展的專業結構布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并設立招生就業處。招生工作委員會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招生就業處為常設機構,負責國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填報志愿
第七條 我院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分為A、B兩個類別(A類主要面對普通應、往屆高中畢業生;B類主要面對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及其它社會考生)。共計40個專業,計劃招生2200人。
第八條 考生于龍招港網上完成院校志愿及專業志愿填報后,本人須登陸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zs.hict.org.cn/),點擊“單招系統”,確認考生類別,成功繳費,并打印準考證,完成報名全部流程。
第九條 考生如出現跨類別填報志愿情況將視為填報錯誤,學院在錄取時不考慮此志愿,志愿順序依次遞進。
第四章 考試安排
第十條 考生測試內容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文化素質測試,二是職業素質與能力測試,總成績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滿分200分(數學、語文各100分);職業素質與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所有測試均由學院通過組織遠程線上測試完成。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按“專業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專業志愿的調劑:在同一志愿報考我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中。錄取過程中不進行跨類別專業調劑。
第十三條 如果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次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文的標準執行。學費9000元/年的專業有: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家具設計與制造、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方向),其余各專業學費均為6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校內獎學金。學院和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院的招生政策、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十八條 招生咨詢電話: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網址:http://zs.hict.org.cn
招生咨詢郵箱:zs85915000@163.com
第一十九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