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提前招生批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美術)專科和“3+2”高職本科分段培養項目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校招生代碼:1254。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6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先后獲得“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全國高等職業院校育人成效50強”、“2020亞太影響力50強”等榮譽稱號。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招收??粕nC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章程、招生類型批次、招生計劃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工作。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辦事機構是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招生工作相關制度,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計劃編制和錄取等工作。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一條具體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審核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二條報名條件。
1.江蘇省內已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院校報名條件的高中教育階段畢業生均可報考。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其中,報考“3+2”高職本科分段培養項目的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須達到10合格;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達到8合格;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達到6合格;符合加分條件的體育和藝術特長生(詳見下表)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無合格數量要求。
2.退役士兵。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1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0〕29號)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繼續開展提前招收退役士兵試點工作。報考我校提前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無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要求,但須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退役士兵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填寫《江蘇省2021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經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后,于3月3日前送至或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6號,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收;郵編:213164;電話:0519-86331666;郵件注明“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審核表”)
對提前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報名方式。報名時間:3月9日—3月11日17時。報名及志愿填報網址:https://www.czimt.edu.cn/zsw/專題鏈接或www.jseea.cn
第十四條志愿填報??忌趫竺瑫r填報院校專業志愿,可填報我校和其他一所高職院校,每所院校可填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十五條考試辦法。
1.合格性考試。合格性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
2.院??己耍ㄐy)??忌ㄍ艘凼勘?、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除外)均須參加校測。校測采用職業適應性測試(機考)的方式,主要考核學生的職業傾向性、職業適應性、邏輯思維能力、心理健康等常識。學校結合考生報名情況,3月20日-3月21日,學校組織開展第一輪考生考核工作;根據第一輪錄取情況,4月17日,學校組織開展第二輪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輪已完成公布計劃,將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
報考“3+2”高職本科分段培養項目的考生還需要參加一場筆試,主要考核數學、英語和物理三科綜合知識。
考生可于3月17日—3月20日,登錄我校招生網在線打印準考證。
3.計分辦法。普通類考生總分由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院??己顺煽兒图臃殖煽內糠謽嫵?。其中,合格性考試成績滿分100分,1門“合格”折算為10分、1門“不合格”折算為5分;院校考核滿分100分。
藝術類考生總分由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省藝術統考成績和加分成績三部分構成。其中,合格性考試成績滿分100分,1門“合格”折算為10分、1門“不合格”折算為5分;院??己藵M分100分。
“3+2”項目考生總分由院??己藱C考成績和筆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其中機考和筆試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第十六條違規處理。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在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安排上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以學校官網發布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