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北京市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高職(??疲┳灾髡猩ぷ?。
第二條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
第四條 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4139
第九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北京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2號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成員組成。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三條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市教委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北京市2021年高考報名的統考考生和單考考生。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考生登陸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dz.bcsa.edu.cn/)進行網報,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并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掃碼繳納報名費(25元/人),繳費時請在備注欄填寫“北京+考生身份證號”信息字樣。符合免職業技能測試(視頻面試)政策的考生可免于繳納報名費。
普通高中生若符合免職業技能測試(視頻面試)政策,應在報名系統中“是否免筆試”選項中選擇“是”,并上傳相關材料作為符合該項政策認定的依據。不符合考生則選擇“否”(文化素質成績以學業水平考試語數外三科合格性考試成績為認定依據,語數外三科具體成績以北京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并按照要求參加職業技能測試(視頻面試)。
所有中職考生(含中職、技校等)均應在報名系統中“是否免筆試”選項中選擇“是”,并上傳相關材料作為文化素質成績或符合免職業技能測試(視頻面試)政策認定的依據。
第十七條 體檢要求
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體檢。應屆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高考體檢。有實踐經驗的社會青年、往屆生可到高考報名點領取體檢卡后根據要求到有資質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體檢。沒有高考體檢結果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