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考核方式
第十七條 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實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三校生應(往)屆畢業生及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2021年高職單招錄取采用“專業+院?!逼叫兄驹竿稒n錄取模式,省招生考試院根據統籌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各高職單招院校組織考試后提供的考生成績,依據考生志愿、按照成績排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十九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忌倪`規情況將報云南省招考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二十條 落實“陽光工程”,嚴格“六不準”、“十嚴禁”工作紀律,對違規人員按相關規定查處。
第九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縣、市、區招考辦統一組織安排的普高體檢,否則不能參加錄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昆明工職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指導意見》和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昆明工職院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三條 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對在報名、考試、入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違紀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云南省教發改委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為7800元/年;住宿費標準為:每人1000-1200元/年。
第十二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1.國家獎學金可獲8000元/生/學年獎勵,國家勵志獎學金可獲5000元/生/學年獎勵,國家助學金一等3800元/生/學年,國家助學金二等2800元/生/學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生/學年獎勵,省政府勵志獎學金4000元/生/學年獎勵。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校級獎助學金。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一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獎學金,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2.我校為云南省搬遷安置辦公室指定承擔我省庫區移民后期扶持教育招生院校,被我校錄取的庫區移民考生均可享受8000元/生.年生活補助。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71-68604025 68603303;
傳真:0871-68603303
第二十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871-68604013;傳真:0871-68604873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訂。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