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捎枰约臃终疹欎浫。?/p>
一、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
三、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
四、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一、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
二、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須獲得省音樂專業統考合格成績;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獲得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分;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須獲得我校學前教育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
三、確定總分??偡?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總分+政策加分+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
普通類專業考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總分+政策加分+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
藝術類專業考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總分+政策加分+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10門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200分,合格為20分/門,不合格不計分。
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分:僅適用于報考音樂教育和美術類專業的考生。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僅適用于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
四、錄取方式。我校結合實際志愿填報考生數和考生總分,劃定學校最低控制分數線,控制線以上考生,錄取時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志愿,依次錄取??偡窒嗤?,按綜合素質測試總分分值排序,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同時錄取。
計算機網絡技術(與南京郵電大學分段培養項目)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醫學類專業(護理、助產、醫學檢驗技術、藥學)在錄取時,根據上線考生數和考生總分,劃定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
說明:第一專業志愿報考我校音樂教育因不符合專業合格條件,不影響后續志愿的其他專業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和計算機網絡技術(與南京郵電大學分段培養項目)專業的考生未達我校劃定的專業最低控制線,不影響后續志愿的其他專業錄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按《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的通知》(蘇價費【2017】243號)要求執行))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其中,醫學類專業6200元/年、文科類專業4700元/年、理工類專業5300元/年、農業類專業2200元/年、藝術類6800元/年、護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8200元/學年、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6700元/年、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中外合作辦學)專業8800元/年。
第二十條 住宿費:1000元/年(6人間)、1200元/年(4人間)。
第二十一條 獎助貸政策
我校錄取的所有學生同等享受我?!蔼?、助、貸、勤、補、減、免”等助學政策。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企業獎學金1200元/人?年,匯金獎助學金2000元/人?年。
助學金:2300-4300元/人?年。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在就讀高中和生源地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限額8000元/年。
勤工助學:學校設有眾多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需勤工助學者可以申請。
特困生補助:在校生因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突發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特困補助1000-4000元/人.年。
求職補貼:1500元/人,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已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二十三條 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jy.yzpc.edu.cn/
招生官微:揚職大招辦(yzzdzb)
聯系電話:0514-87697000
監督電話:0514-87090518
招生QQ群:478988590(常州) 61526656(淮安) 414630772(連云港)
258912435(鎮江)372560689(南京) 111901759(南通)
386668502(蘇州) 549259514(揚州)575666505(泰州)
236675854(無錫) 371558215(宿遷) 294391281(鹽城)
530566513(徐州) 564220728(外?。?/p>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文昌西路458號
郵編:225009
第二十五條 申訴渠道
電話:0514-87697009
傳真:0514-87697010
電子郵箱:zzw@yzpc.edu.cn
材料接收地址:揚州市職業大學21號樓215辦公室
聯系人:朱老師
第二十六條 監督機制
一、我校紀檢部門實行全程監督。
二、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揚州市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