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4031; 在陜招生代碼:8147;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的普通高校??飘厴I證書;
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院簡介
學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國家計劃內招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學院擁有現代化的專業實訓大樓及實訓設備、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及完善的生活配套設施,為廣大熱愛旅游、酒店、餐飲等行業青年學子提供學習、成長、就業及創業一體化教育平臺。
第五條 學院地址、網址、郵編及聯系電話
辦學地點:西安市西咸新區涇河新城農科路
學院網址:http://www.sntcc.cn
郵政編碼:713702
咨詢電話:029—36398022、36398033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招生由院長牽頭、學院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和招生辦公室成員組成。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策劃和實施。
(2)科學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3)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招生宣傳、新生錄取等各項工作。
(4)設置好學院高考錄取場地,做好新生錄取系統的建立、維護、保密、應急等工作,保證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5)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生報到工作和錄取數據庫的核對工作,及時做好未報到學生的退檔工作和新生錄取名冊等資料的移交工作。
(6)及時上報年度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及下年度招生計劃建議數,做好招生工作總結。
(7)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為準。學院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根據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我院招生專業對應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專業類有:旅游類、食品工業類、水上與航空運輸類、計算機類、公共服務與管理類、鐵道運輸類、財經商貿類共計7個專業類、11個專業,目前院校招生專業尚未備案,考生正式錄取專業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版)》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九條 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普高生)或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三校生”),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21年3月4日至5日登錄陜西省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https://www.sneac.edu.cn)查看我校招生章程、計劃及專業類視頻,做好申請準備。并于2021年3月6日9:00至10日17:00之間依據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一條 考生于2021年3月12日以前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在我院公布的地點現場進行信息和專業確認,經我院確認核實后發放《準考證》。
第十二條 普通高中畢業生采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方式;無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考生和三校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方式。
第十三條 我院定于2021年3月11至24日針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開展相應科目考核及測試。
集中考試及測試具體時間安排
文化基礎考試時間為2021年3月14日14:30至16:30。
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時間為2021年3月11至24日。
考試地點: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成績換算標準
1、普通高中畢業
該類考生的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總分為600分。
A、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每科考試成績換算標準為:A級50分、B級45分、C級40分、D級35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之和。
B、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為300分,測試時間50分鐘。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分專業類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儀表禮儀、語言表達、專業知識能力、內容陳述等,通過現場問答對考生作出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現場評分。
2、無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考生和三校生。
該類考生的成績由文化基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無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考生和三校生成績=文化基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文化基礎測試為筆試,滿分為300分(實行A、B卷)。職業技能測試采取分專業類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儀表禮儀、語言表達、專業知識能力、內容陳述等,通過現場問答對考生作出的職業技能測試現場評分,滿分為300分。
第十四條 2021年3月25日17∶00前,我院按照本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的規定形成所有申請本校并參加相應測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庫,并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第十五條 2021年3月26日17∶00前,我院按要求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被我院預錄取通過公示的考生須于2021年4月2日 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2021年4月3日9:00至9日17:00,已在我校參加考試且未到任何高職院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考生可參加我校遞補錄取。遞補錄取的考生并于2021年4月16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我院于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到省教育考試院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一旦正式錄取后不得更改原錄取專業。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我院正式錄取新生名單,同時我院也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規定和政策,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化考核。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行“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學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有身體健康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專業。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院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上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我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專業。
第二十二條 學院以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依次錄取。若錄取最低分的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七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對家庭困難學生、學業優良學生,實行資助和獎勵。
備注:國家獎學金 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分特困:3800元/年和一般貧困2800元/年兩檔執行。
學院設立技能大賽獎學金,鼓勵品學兼優及家庭困難的學生(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獎金分別是: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第二十五條 助學貸款
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年可申請不高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勤工助學
學院為貧困生提供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并支付勞動報酬200元/人/月至500元/人/月。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根據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于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招生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訂,上報省教育廳、省招辦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官方網站予以公示。
第二十九條 本招生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