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為切實做好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厩闆r
第二條 學校全稱:溫州科技職業學院
院校省代碼:0085;國標碼:14088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五條 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普通高校全日制??疲ǜ呗殻W歷證書
第六條 學校地址:溫州市六虹橋路1000號 郵政編碼:325006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學制、學費標準
第七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安排計劃280名,具體如下:
第四章 報名辦法
第八條 報名條件
(1)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當年浙江省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統考的相關職業技能成績,并已辦理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紀、違法的處分記錄、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九條 報名方法
1.網絡報名
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符合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21年3月9日9:00-3月29日16:00前通過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網(zs.wzvcst.cn),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按規定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填報1個專業志愿(報名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2.確定入圍名單
網絡報名結束后,學校根據資格審核結果確定入圍名單,入圍者方可參加學校綜合測試,具體入圍原則如下:
普高招生考生根據10門學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運動健康、創新實踐、品德表現、藝術素養)折算的總成績(折算方法見第十一條),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1:8確定入圍名單(列尾總分相同的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1:8,則全部進入綜合測試。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根據已取得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1:8確定入圍名單(列尾總分相同的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1:8,則全部進入綜合測試。
高中學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服務平臺”提供的成績為準,具體入圍名單將于4月2日起在我校招生網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3.繳納報名考試費
入圍考生須于4月2日-4月7日通過我校招生網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圍資格。
4.下載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考生須于4月21日-4月23日通過我校招生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查詢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注:準考證是由報名系統隨機生成,無法更改或調整。
5.綜合測試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有效期內)、準考證于2021年4月24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上為準)到我校進行綜合測試。未到校參加測試的考生視作放棄,已繳納的報名考試費恕不退還。
申請素質特長的考生須按規定申請和提交材料(詳見第十二條)。
第五章 考核與評分
第十條 綜合總分的計算
1.普高招生考生
總成績570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300分+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折合成績50分+學校綜合測試(面試20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總成績52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300分+文化課測試成績(語文100分+數學10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
第十一條 折算成績辦法
1. 普高招生考生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核定
根據學校各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將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往屆生以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平均值計)10門科目分為5門專業基礎科目和5門其他一般科目,各專業基礎科目如下表:
依據考生所報考專業的專業基礎科目和其他一般科目,按各自科目類別等第折算分數,換算關系如下:
備注:浙江省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中相關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學考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我校予以認可;未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考生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否則我校不予認可,計為0分。往屆生學考成績P等計0分。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成績核定
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評定等級,將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4項評定等級按不同的權重折算分數,換算關系如下: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
第十二條 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總分值為220分(含素質特長成績20分),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
1.考核時間:2021年4月24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有效期內)、準考證準時入場參加測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入場不得參加測試。
2.考核地點:溫州科技職業學院。
3.考核方式:
普高招生考生報考各專業均為面試,測試內容由專業認知、專業潛能、邏輯思維,實踐操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組成。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考為文化課(語文、數學)筆試,按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4.素質特長計分辦法
考生凡在高中階段符合素質特長計分辦法的所列條件,可在素質特長項中獲得相應的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項成績的,同類項只取最高分項,不同類項可以累計但最高不超過20分。
以上素質特長項分值為個人項目,團體項目成員按個人項目分值的50%計分。
備注:(1)申請素質特長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規定的考生,須在4月7日前登錄我校招生網提交素質特長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所提交材料因圖片或圖章不清晰無法辨認的,視為無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逾期不再受理。(2)已申請素質特長項的考生須在4月24日綜合測試當日到學校指定地點進行原件核驗,并上交復印件1份(加蓋學校公章)。未進行原件核驗視為放棄素質特長項申請。(3)所有素質特長項分值申請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組初審,初審通過后報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認定并在學校招生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