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以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生為宗旨。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稅港區(地址:寧波市梅山保稅港區七星南路169號);植物園校區: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地址:寧波市北環東路11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
第十條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確??荚嚬ぷ髦刃蚝驼猩|量,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專家委員會和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律監察機構、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章 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1年總計劃數為440名,分為非師范類、師范類、中外合作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如下:
注:1. 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在第一學年末根據“志愿+考核”原則在專業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參與專業類分流;2.非中外合作專業招收的學生限在“三位一體”招生專業(類)中申請轉專業,師范類專業與非師范類專業不能互轉(具體按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執行);3.中外合作專業招收的學生入校后不予轉專業。
第五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已經參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必須參加浙江省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方為有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非特長生:報名考生須為普通類考生。采取折計分制,將考生所有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10門)成績等第折算成分數(以下簡稱學考折算分),A等折計10分,B等折計8分,C等折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學考折算分滿分為100分(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兩門學考,取較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成績)。報考學生所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成績必須為C等(含)以上(成績以2021年3月1日前取得的為準),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同時非師范類考生的學考折算分必須達到82分及以上,師范類、中外合作類須達到78分及以上。
2.特長生:報名考生須為普通類考生。采取折計分制,將考生所有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10門)成績等第折算成分數,A等折計10分,B等折計8分,C等折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學考折算分滿分為100分(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兩門學考,取較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成績)。報考學生所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成績必須為C等(含)以上(成績以2021年3月1日前取得的為準),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同時非師范類考生的學考折算分必須達到78分及以上,師范類、中外合作類必須達到74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⑴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或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⑵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浙江省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浙江省中小學信息技術創作大賽)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⑶語言文學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決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⑷藝術、體育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生繪畫書法作品比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請根據報名條件,在非特長生、特長生中選擇一個通道報名(只能選擇一個,不能兼報),并在所選擇的報名通道下,在非師范類、師范類、中外合作類中選擇一類進行報名(只能選擇一類,不能兼報)。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進行分通道分類評審(即若考生選擇非特長生,則按非特長生的要求進行書面評審;若考生選擇特長生,則按特長生的要求進行書面評審。書面評審規則見第十六條選拔程序)。
2.網上報名:報名考生登錄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nbu.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或照片(要求JPG格式,務必確保清晰)上傳至“三位一體”報名系統,不需要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材料包含如下:
⑴材料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由系統直接生成打?。?;
⑵材料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任職、參與各類活動情況等支撐材料(原件或蓋所在中學公章的復印件),非特長生上傳支撐材料僅限5項;
⑶材料3:考生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不接受戶口本)。
將上述材料掃描或拍照,分類上傳(報名系統有分類提示)。
第十五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2021年3月2日上午10:00至3月12日下午15:00;
2.學校書面評審時間:2021年3月15日-3月19日;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3月23日上午10:00-3月30日下午15:00;
4.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4月6日上午10:00-4月9日下午15:00;
5.學校綜合測試時間:2021年4月10-11日;
6.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2021年4月26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