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溫州商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637 浙江招生代碼:0126
第六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第七條 學校地址: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 郵編:325035
第八條 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均納入同專業普通培養體系,學生畢業后統一頒發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溫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相應學科門類學士學位。
第三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九條 學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名,共16個本科專業,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第十條 每位考生限報1個專業類,往屆生可以報考,填報計算機類的考生須滿足選考科目相應要求。
第四章 報考條件與辦法
第十一條 報考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2. 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
3. 學考科目均須合格;
第十二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書面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無須遞送紙質材料。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 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考生本人簽名(無需蓋章);
2. 身份證(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如上傳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無法辨識,均視為報名無效。
第十三條 學校將對考生的報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叭灰惑w”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