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中醫藥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浙江中醫藥大學始創于1953年,于1959年6月正式成立浙江中醫學院。學校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建立了從學士、碩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第六條 學校全稱: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省代碼:0012)。
第七條 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中醫藥大學。
第八條 學校地址: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310053)、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百川街260號,311402)。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作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職能組協同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學生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咨詢電話:0571-86613520。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86613530。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考條件
第十三條 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120名。招生專業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學制如下表:
注: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各專業學費以院校2021年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四條 報考基本條件
(一)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
(二)專業志向明確,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三)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學業水平測試(10科)各科目成績不低于D等,同時綜合素質評價須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各科學考等級不低于C等,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如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亦取最高等級科目成績計入,自選綜合不計分,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
1.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中醫學(5+3一體化)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數不低于85分;
2.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中草藥栽培與鑒定、護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數不低于61分。
3.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上述各專業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數最低要求可降低3分: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獲獎)。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同一賽事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以第一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活動中獲得個人項目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文化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個人項目二等獎及以上。
(5)體育特長類: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體育舞蹈、定向越野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報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系統提供為準,考生須在申請表中如實填寫,無需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五條 報名途徑與要求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中醫藥大學校園網首頁(https://www.zcmu.edu.cn)或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zcmu.edu.cn),點擊“浙江‘三位一體’招生”,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應在截止報名前完成資料上傳,無須郵寄紙質材料。具體上傳材料項目如下:
1.《考生誠信承諾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后簽字上傳;
2.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打印后由就讀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上傳;
3.身份證正反面上傳;
4.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列5大類獎項、賽事的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上傳(如無獲獎請勿在表格內填寫任何內容)。
(二)我校今年安排4個專業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只能選擇1個專業填報,個人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三)考生誠信要求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以上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