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 2018〕 11 號)、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 2019〕 12 號)的通知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1 年高職(??疲﹩为氄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2號)文件要求,2021年我院開展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適用于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疲﹩为氄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
(二)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 學院概況
(一)學院全稱:東營科技職業學院
(二)學院國標代碼:13007
(三)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四)辦學層次:???/p>
(五)學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迎賓路361號
三、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副院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有關處室院部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加強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和政策宣傳工作,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四)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試錄取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學院紀委實施全程監督。
四、招生計劃
(一)2021年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計劃2200人(含退役軍人單招計劃15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人;最終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在我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二)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在我校官方網站另行公布。
五、招生及志愿填報:
(一)招生對象
單獨招生對象為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綜合評價招生對象為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通過山東省 2021 年普通高??荚囌猩ê杭靖呖己拖募靖呖迹﹫竺螅娇蓞⒓游倚为氄猩蚓C合評價招生。
(三)學校及專業志愿填報
參加我校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 2021 年 3 月 3 日— 5 日 , 在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試 院 招 生 平 臺 ( 網 址 :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每名考生只可選報“東營科技職業學院”1所學校。
六、報名信息公示、報名流程
(一)報名信息公示
已正確報名且已取得我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根據省教育廳單招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程,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二)報名及繳費辦法:
參加2021年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于2021年3月7日——3月8日登陸學院網站(網址:www.dycollege.net),通過“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
(三)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后,考生即可登陸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和考生登記表。
七、錄取原則
(一)錄取規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 單獨招生:按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類別、 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分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應屆高中畢業生綜合評價類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考生根據自身類別填報專業, 可兼報 1-3 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是”,而所報 1-3 個專業都無法錄取,且考生成績在所屬類別資格線以上,會將其調劑到任一計劃未滿專業;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否”,而所報 1-3 個志愿都無法錄取,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會被退檔,不予錄取。
(二)確定預錄名單:
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
預錄考生名單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忌浫『螅宦刹辉賲⒓?021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