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了保證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2329。
第五條 學院地址:
槐蔭校區:濟南市經十路23266號,郵編:250022
長清校區: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800號,郵編:250354
第六條 學院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院辦學層次:???/p>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落實,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錄取工作協調辦公室、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監督監察工作辦公室,各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明確責任,確??荚嚬ぷ黜樌瓿?。
第九條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高職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全面負責考務相關工作。下設命題組、保密組、考試組、技術支持組、統分組??荚嚳紕展ぷ鬓k公室負責制定《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務工作實施方案》《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務工作手冊》《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生開學復測辦法》。
第十一條 疫情防控辦公室全面負責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下設健康監測組、留觀轉診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物資保障組。疫情防控組負責制定《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建立監督機制,實施“陽光工程”,保證考試各環節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1650人,其中單獨招生計劃900人(含退役軍人1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750人。(分專業計劃在我校官網另行通知)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一)已參加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夏季招生報名且繳納過報名費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我院高職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高職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2021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退役士兵類招生面向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士兵。
(二)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報名、繳費
第十五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參加單獨招生或者綜合評價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日-5日登陸省教育招生考試招生平臺(http://wsbm.sdzk.cn/gzdz/)或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sdlvtc.cn)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報名。
(二)考生報名時輸入考生號和身份證號,進行短信驗證后,登陸進入“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選擇“12329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并填報專業志愿。短信驗證密碼在單招期間有效,請妥善保管,若無法收到或遺失,請撥打我校聯系電話。
第十六條 繳費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6日至13日登錄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網址:http://www.sdlvtc.cn)右下角點擊繳費平臺或直接點擊繳費平臺(http://58.59.7.189:28020/login)進行繳費。
第七章 考試安排
第十七條 考試形式
我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網上考試(測試)的方式。
第十八條 考試時間
2021年3月13日-14日(具體考試安排、網上考試具體要求與實施細則,請報名繳費后登錄我院官方網站查看。)
第十九條 考試科目及分值
(一)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職業能力測試三個部分;語文、數學各200分,職業能力測試100分,總分500分。
(二)綜合評價考試科目及分值
成績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根據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情況賦分,占總成績60%;二是網上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職業能力測試三個部分,占總成績40%;總分500分。
第二十條 命題與評卷
(一)單獨招生的“文化素質”考試依據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數學教學大綱命題,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知識、文化素質情況;“職業技能”考試采取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式,包括心理素質、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等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綜合技能素質。
(二)綜合評價考生的“文化素質”考試依據山東省普通高中語文、數學教學大綱命題,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知識、文化素質情況;“職業能力測試”依據職業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命題。
(三)評卷工作我院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凡在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第八章 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原則及相關事宜
(一)單獨招生錄取原則
按照考生文化科目測試成績和面試(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三科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綜合評價錄取原則
根據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面試(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兩科考核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計劃調整原則
在不影響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單獨招生夏季高考、單獨招生春季高考以及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可調劑使用。
(四) 技能大賽獲獎免試政策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請,經資格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免試進入我院對應專業(??疲W習。以上考生到我院報名,提供相關材料,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經我院審核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
(五)公示擬錄取名單
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錄取原則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六)公示:預錄取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廳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執行)
(七)被錄取的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在崗職工和退役軍人學制三年,教學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教學方式進行(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八)學院將向被錄取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參加山東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九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復查:被學院錄取的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否則,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校后三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將依據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第二十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事宜,對以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內容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內容由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531—87966101、87196580、87196666 、89638888
傳真:0531—87196666
學院網址: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sljzsc.cn/
招生QQ:1148346184 59654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