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1號)文件精神。為確保單獨招生(下稱“單招”)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認真做好單招相關工作,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和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各項要求為遵循,完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在全社會營造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氛圍,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錄具有突出特長、綜合素質好的應用型優秀人才。
二、單招專業及計劃
備注:收費標準依據為湘價教【2016】668號文件,如有變動,按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執行。
三、報名及相關事項
1、招生對象
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社會考生的資格證明材料由考生在報考時交于我校就業與招生工作處進行報名備案,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屆生身份報考。
2、報名方式
考生于3月8日——16日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填報學校、專業志愿。特別提示:考生在院校志愿填報時,請選擇我校為第一志愿,在專業志愿選擇時,慎重選擇自己的第一專業志愿。報名結束后,考生不再更改院校和專業志愿順序。報考我校的考生選擇的第一、第二專業為有效專業志愿。
3、資格審查及材料確認
(1)有效身份證
(2)考試費80元
(3)考生于3月18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信息確認及繳費,并注冊“今日校園”APP完成心理素質測試。3月19日前,申請免試的考生和體育、藝術特長考生分別提交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材料、報考資格申請材料到我校就業與招生工作處進行備案。3月20日,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對少數無法網上確認的考生,3月20日13點至18點在我校自強樓學生事務大廳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4、報名、考試、錄取時間表
備注:根據防疫防控要求如更改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1、考試組織
我校單招考試實行 “文化素質測試+技能測試(含綜合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專項測試等內容)”的考試方式,由我校按照國家教育招生考試相關要求和標準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
2、考試內容
(1)文化素質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基礎知識應用能力、認知能力等,測試內容為語言與邏輯知識、數學應用能力、英語應用能力,滿分300分。其中,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以其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作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2)技能測試:全程實行“多重隨機”管理,即隨機抽取評委、隨機編排考場、隨機編排考生測試順序、隨機抽取試題等,主要測試考生的通用技術基礎、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3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方式;心理素質測試采用“線上測試”方式,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測試成績不計入投檔錄取成績,但測試結論作為是否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體育、藝術特長考生及報考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商務英語、跨境電子商務、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等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相對應的專項測試。
3、考試形式
我校按照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分別進行命題和組考,考生按報名類別參考。所有報考我校單招的考生,根據其高考報名科類、考生特征、單招報名專業一志愿等情況分A、B、C、D四大類:
A類考生(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技能測試成績,滿分600分。
B類考生(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滿分600分。
C類考生(社會人員考生):技能測試成績,滿分300分。
其中,對上述A、B兩類考生中,需要參加專項測試的考生再獨立設為D類。
D1類考生(體育、藝術特長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專項測試成績×70%),滿分600分。
D2類考生(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商務英語、跨境電子商務、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等專業的非體育、藝術特長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專項測試成績×70%),滿分600分。
4、成績核算
示例:考生成績表
少數民族考生在總分基礎上額外加5分。
5、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3月21日,考試科目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地點:長沙市雨花區圭白路16號。
五、錄取
1、基本原則
我校將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分類劃線、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單招錄取辦法,嚴格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分考生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錄取辦法
(1)以有、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的參考人數分別確定兩類考生的錄取比例,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分數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技能測試成績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和湖南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免試錄取到對應專業。
(2)學校在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后,將在四十八小時內聽取考生本人意見。考生本人也應及時與我校就業與招生工作處取得聯系并明確自己是否同意錄取。對下述情況之一者,學校將不予錄取。①考生檔案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長明確要求放棄錄取者。③不服從學校錄取專業調整者。④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與學校取得聯系或未及時辦理擬錄取手續者。
(3)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結束后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①單招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②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③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它專業。④單招錄取的學生與高考錄取的學生待遇完全相同。
六、監督檢查機制
1、我校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錄取工作事務、舉辦考前輔導班,對以我校名義進行招生錄取工作、舉辦考前輔導班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招生信息統一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發布。請考生及家長保持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2、單招考試錄取中考生及工作人員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條款規定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嚴格執行招生紀律。我校堅決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及紀律要求,嚴格落實高校招生“十嚴禁”、“30 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招生錄取工作備案備查制度,考生報名材料、考試材料(含考試試卷、組考方案、考試工作人員和考官名單等)、錄取材料等資料予以保存以備復查。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報名、考試、錄取等關鍵環節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及時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
4、深入實施“陽光工程”。我校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職院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 號)精神,進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力度,規范信息公開程序,履行 “十公開”要求,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開單招各環節相關信息,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公開的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簡章、單招方案、考生資格、招生計劃、考試成績、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查處結果等。
七、聯系方式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圭白路16號(圭白路與環保大道交叉口)
郵政編碼:410116
學校網址:www.hncpu.com
QQ在線咨詢:800098818
聯系電話:0731-89768565 89768566
單招信息發布QQ群:685338829
紀檢監察電話:0731-8976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