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
(1)山東省內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將按山東省美術類綜合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審核錄取。若綜合分數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專業成績,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2)山東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入檔考生,根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按專業統考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統考分數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投檔成績,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將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位次、專業成績,位次或成績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3.音樂與舞蹈類專業
(1)山東省內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將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專業主項不在招收范圍的考生,將退檔不予錄取。
(2)山東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入檔考生,根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將按考生報考的專業(方向)志愿,按各省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投檔成績,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專業主項不在招收范圍的考生,將退檔不予錄取。
4.表演專業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按專業聯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聯考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五、監督機制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各省組織的專業統考或高校組織的專業聯考。
2.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受理關于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的信訪舉報。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郵政編碼:266071;電話:0532-85955750。
3.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六、其他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藝術類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2.若教育部或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有變化,則以最新政策為準。
3.本簡章由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我校公告為準。
七、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 0532-83780001~83780009
音樂學院電話: 0532-85953738
美術學院電話: 0532-85953828
紡織服裝學院電話: 0532-85953038
新聞與傳播學院電話: 0532-85955077
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郵政編碼:266071)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 https://zs.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