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與認定
1.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并審核、批準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
2.學校成立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領導小組審核并通過體育專項測試標準和測試程序。
3.學校隨機抽取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庫中的專家組成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工作組,依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以及項目建設需求,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
4.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公示考生作為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生與學校簽訂預錄協議。
5.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統一安排在貿易經濟專業學習。
6.學生在校期間,須認真參加并完成運動隊的訓練和比賽任務,不得因運動員轉會、到俱樂部試訓等理由提出休學申請。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及比賽的,將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六、疫情防控安排
所有考生均須按照下列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報名及測試期間,僅允許考生本人從學校南門持本人身份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或《準考證》入校。
2.報名當日,考生應持本人身份證、測試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限2021年1月3日及以后日期采樣,考生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監測資質的醫療機構或檢測機構自費進行核算檢測),北京健康寶掃碼顯示“未見異?!?,通信大數據行程碼為“綠碼”,且體溫<37.3℃,方可進入學校參加報名及測試。
3.考生在學校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核驗身份和測試時除外),需自行準備醫用外科口罩、消毒濕巾或隨身消毒劑等物品。
4.報名及測試當日,為防止人員聚集,學校將于開考前進行北京健康寶、通信大數據行程碼查驗,體溫檢測等工作,請考生預留充足時間配合做好檢測查驗工作。考生進出報名及測試現場須有序排隊,保持1米以上的間距。進入報名及測試現場后,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區域活動。
5.考生隱瞞或謊報本人健康狀況,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拒不配合執行有關疫情防控措施或擾亂報名及測試現場秩序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學校將根據上級部門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補充調整疫情防控相關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并遵守各項防疫要求。
7.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我校將根據情況修改或調整招生簡章,屆時請關注本校招生網站及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最新公告。
七、錄取規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經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經規定程序公示無異議者,分以下三種類型錄取。
1.對于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的考生,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經本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核準后,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課統考(文化課考試有關要求及錄取標準參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關于印發《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20〕169號))。學校將根據本校辦學定位和培養要求,確定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達到我校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經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錄取。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20%。
2.對于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二級運動員以上),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30%。
3.對于經體育專項測試認為確有培養前途、我校體育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文件執行。對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線按照相關省份確定的高水平運動隊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具體錄取辦法按照相關省份招生規定執行。
八、入學復查
對于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將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對于專業測試不達標、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將認真核實確認。一經查實屬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九、約束與監督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要求,確保招錄工作各項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
2.我校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由我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督工作。
3.學校確定的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公示,公示后名單將按規定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4.未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十、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3952090
體育部咨詢電話:010-83952393(杜老師)
紀委辦公室、監察處電話:010-83952130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cueb.edu.cn
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
十一、本簡章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