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執行國家一區分數要求,并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三)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四)學校在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及特殊要求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的高校學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八、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擬錄取后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九、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和品德、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本單位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其他
1.學費
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需交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2.獎助體系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獲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表現優異、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參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還設有光華獎學金、青啤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項目。
此外,我校每年為研究生提供一定數量的三助崗位。研究生可申請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國家政策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3.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允許修業年限2—6年。專業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6年。具體以各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為準。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各自命題科目考試范圍以我校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5. 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32-85953655
電子郵箱:qd85953655@163.com
專業目錄詳見:http://grad.qdu.edu.cn/infoSingleArticle.do;jsessionid=84CE2E112D18DA77E7320671D7267E6C?articleId=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