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26日上午)、外國語(26日下午),27日參加由本院命題的專業考試。以上科目的考試地點均在本院。
思想政治理論和外國語滿分均為100分,業務課一滿分150分,業務課二滿分150分,總分500分。
2、同等學力者取得復試資格后,需加試兩門所報專業大學本科專業主干課程的考試。
3、專業初試:按研究方向分別進行。
4、初試合格參加復試。復試時間:2021年4月。
復試科目:
①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
②專業考試。(詳細科目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補充說明)
七、報考和錄取類別
定向: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
八、體格檢查
由我院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九、錄取
1、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2021年5月至6月發出錄取通知書。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3、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將進行思想、政治、業務及健康情況的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4、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5、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學習年限
學習年限一般為四年。
十一、學習期間的待遇
獎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學院相應文件執行。
十二、報考費用
報考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等均自理。
十三、住宿費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律走讀。
十四、其他
學院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防疫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后續招生工作,請及時關注我院官網公布的相關信息。
附件詳見:https://www.nacta.edu.cn/xwgg/xygg/495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