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國標代碼為13885;省標代碼為6186。
第三條 學校類型: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公辦高等院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為大專,學制三年。
第五條 辦學地點:南校區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鑫苑路5號。
北校區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北三環10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
第九條 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院通過招生簡章和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1、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2、學院錄取新生的基本條件:(1)教育部頒發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2)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省劃定的錄取分數線;(3)專業培養的外語語種是英語。3、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院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美術類專業考生錄取規則:使用省統考成績,文化、專業分數上線后,依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投檔規則,錄取以到檔數據為準。5、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所交學費不予退還。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學院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理科類專業42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住宿費400元/年或600元/年;教材費800元/年(多退少補)。